艺术学院关于2021-2022学年个人评奖评优名单的公示
艺术学院全体师生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鼓励学生在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促进良好校风的建设,根据《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的规定,由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评审小组认真评选审核,拟确定区颖君等同学获得2021-2022学年广东培正学院奖学金(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),李诗等同学获得史带奖学金(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),余晓玲等同学获得个人荣誉称号(十佳大学生、十佳班长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培正之星)。现将名单公示,公示期自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409联系,电话:020-86704028。
广东培正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10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