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学院
关于寒假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
寒假时间
学生:
1月6日~2月25日放假,
2月26~27日报到,2月28日上课。
教师:
1月11日~2月22日放假,
2月23日上班。
二级学院领导、行政教辅人员:
1月17日~2月20日放假,
2月21日上班。
艺术学院全体师生:
寒假期间,为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,请仔细阅读:
1.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按时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科学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。
2.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,如实填写离校登记表;坚持每天进行健康上报;寒假期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重点关注地区、管控区等,非必要不跨省出行。
3.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严防煤气中毒、意外溺水、踩踏、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,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4.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,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,不参与非法活动;注意保护个人信息,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。
5.学生离校期间需把个人寒假去向及联系方式如实告知辅导员和家长,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;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,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、实习、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,谨防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。
6.学校开通寒假线上心理咨询,欢迎有需要的师生预约咨询。
7.所有师生员工开学返校前要进行连续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。师生员工以及同居住人员(含家属)有14天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范围旅居史须待所在地区风险降低至低风险后方可申请返校。
学院关心每一位师生的健康安全,希望妥善安排假期生活,按时返校。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、充实、愉快的假期!